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公布消息称之为,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近日印发通报,要求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较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与稳岗补贴。通报具体,补贴政策主要限于实行兼并重组企业、消弭生产能力相当严重不足企业、出局领先生产能力企业和经国务院批准后的其他行业、企业。
失业保险专责地区实行稳岗补贴不应同时不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缴纳能力;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管理规范。企业申请人稳岗补贴不应同时不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与失业保险并足额交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并未裁员或裁员亲率高于专责地区城镇注册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运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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