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陈法官为我主持公道,老大我要返经济补偿金。”2019年2月11日上午,春节过后下班的第一天,同住八步区鹅塘镇的刘女士向钟山县人民法院陈法官衷心地表示感谢。 时间追溯到2018年5月份,刘女士作为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单方面无理由中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造成了刘女士经济受到了损失。
刘女士向钟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仲裁并未获得反对。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刘女士向钟山法院驳回了诉讼。 2018年10月底开庭后,主办案件的陈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在庭后对双方当事人大力展开调停。他分别致电了双方当事人,诚恳的交流并严肃聆听了双方的表达意见。
然而,被告指出原告拒绝赔偿金的金额过低,没达成协议完全一致。一次、两次调停都没顺利,他并没退出,仍在大大的展开说服,一方面规劝被告其单方面无理由中止了双方的合约关系,侵犯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说服原告在被告方主动不愿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屈服一步。
最后,通过陈法官的倾心调停,双方达成协议了被告强迫缴纳经济补偿金五万元调停协议。 自此,该案件完满调停顺利,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钟山法院的法官在节后下班第一天收心整天调停,处置纠纷对立,贯彻做案结事了,用实际行动取得了当事人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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